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浩然议员的提问和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罗淑佩的书面答复:
问题:
据悉近年本地文创知识产权(IP)在国际市场展现出巨大商业潜力。然而,有意见表示,香港在推动本地IP商业化的支援仍有不足,而且创意产业与专业服务之间缺乏有效对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会否考虑设立统一的「本地文创IP名册及品牌认证」制度,以协助商业机构对接合适的本地合作对象,促进「场景延伸」与「跨界联动」;
(二)鉴于有意见反映现有的政府资助计划申请程序繁琐,而且过于考虑申请人的往绩,不利于资源有限的初创团队,政府会否检视及简化相关资助的申请流程,并增设「初创专项」的资助计划,以协助具潜力的原创设计起步和发展;
(三)为加强本地IP团队的商业运作能力、提升其法律保障意识,并减少融资困难,政府会否考虑设立配对平台,为创作者提供商业发展规划、法律谘询和金融对接等专业支援;
(四)鉴于二○二六至二七财政年度的《财政预算案》提出,知识产权署将与职业训练局合作推行为期两年的先导计划,开办知识产权学院,该学院的课程会否包含文创IP商业化流程(例如品牌授权、跨境维权和AI(人工智能)版权应对等)的相关内容;及
(五)政府将采取甚么具体政策措施(例如税务及法例),以进一步支持本地IP商业化生态的整体发展,并提升香港作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竞争优势?
答复:
主席:
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门持续制定及推出支援措施,推动本地知识产权(IP)商业化,以及提升不同行业(包括文创及创科)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就李浩然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及知识产权署,现回复如下:
(一)文化体育及旅游局辖下文创产业发展处(文创处)持续透过「创意智优计划」(「计划」)及电影发展基金(「基金」)推动八大创意产业(即电影、广告、建筑、设计、数码娱乐、音乐、印刷及出版、电视)发展及跨界别文创合作。自二○二三年起,文创处资助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优化亚洲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平台)。优化后的平台已于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起运行,新增设文艺创意产权资料库,综合及统一展示超过10 000个文创IP资料;同时加入更多市场交易资讯和专业服务配套,方便潜在买家搜寻相关的产权资料,以促进产权交易及跨界别合作。
此外,为协助创意业界对接商业公司,拓展商机,文创处自二○一八年起资助业界机构举办了七届「香港设计‧授权支援计划」(DLAB),在贸发局主办的香港国际授权展设立「DLAB香港馆」及举办大湾区考察团推广香港原创IP。透过该支援计划,文创处至今合共资助了超过300间本地文创企业参与授权展及考察团,促成超过5 000个业务联系和商业配对。多间本地文创企业获海内外知名品牌及商场邀请合作,彰显香港设计的国际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
自二○二四年六月创意香港改组为文创处后,文创处积极以产业导向为原则推展工作,并特意加强为文创IP项目拓展市场和商业化机会的工作,长远带动私人资金的投入,推进孵化优质的本地文创IP。文创处亦有推动业界将由「基金」及「计划」资助项目产生的创作加入平台,进一步丰富IP资料库,促进文创IP交易及商业转化。
(二)政府对培育年青人才及促进初创企业发展一向不遗余力。在创意产业方面,文创处透过「计划」及「基金」资助创意业界行业机构推出专门培育或有助培育年青人才及初创公司的项目(例如首部剧情电影计划、「设计创业培育计划」、「香港青年设计才俊培育计划」、《港漫动力》: 香港漫画支援计划,及人工智能辅助动画制作先导计划等)。截至二○二五年十二月底,「基金」资助的120部电影制作合共起用了超过120位新晋导演和监制;「计划」亦为电影以外的七大创意界别合共提供了超过97 400个培育机会。
年青人才及初创公司可透过参加文创处资助创意业界的各个人才培育计划,促进自身及公司的发展。文创处会继续积极与创意业界保持沟通,以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支援措施,配合年青人才及初创公司的发展需要。
(三)至(五)在支援及提升本地各行业(包括文创及创科)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方面,政府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涵盖(a)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b)融资支援;(c)税务配套;(d)能力建设及人才培训;以及(e)对外推广等方面。措施的详情如下:
(a)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能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及商业化交易提供稳固的法律基础。政府正检讨注册外观设计制度,并于二○二五年十二月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现正仔细分析所收集到的意见,以制定更新本地注册外观设计制度的具体方案。此外,政府正就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相关的版权议题及法律原则应用制订实务守则,以供业界参考。
(b)融资支援
政府已联同香港金融管理局于二○二五年十二月推出知识产权融资沙盒,让银行、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环境下测试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安排。政府亦会透过香港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注)在本年第三季推出「专利估值先导支援计划」,支援合资格本地中小企为其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资产进行估值及专利质素分析,以探索融资及其他商业交易的商机。
(c)税务配套
为鼓励企业进行研发和知识产权商业化,政府已于二○二四年七月实施「专利盒」税务优惠,将合资格知识产权所产生的利润税率定为5%。
政府亦正敲定立法建议以适度扩阔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或其使用权的相关利得税扣除范围,并计划在二○二六年内提交条例修订草案。
(d)能力建设及人才培训
知识产权署将与职业训练局合作推行为期两年的先导计划,开办知识产权学院,预计于本年底啓动。课程将涵盖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管理、转化、授权、商业化、争议解决等范畴,并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外观设计等主要知识产权领域,以协助学员在业务过程中掌握知识产权全链条的相关知识,从而妥善制定及执行商业策略。合适的课程会与资历架构相应级别挂钩。在制定课程的过程中,我们会广泛收集不同业界的意见。
(e)对外推广
政府会持续与贸发局及持份者紧密合作,透过商贸考察团、研讨会、宣传活动、商业配对活动、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等,向海内外企业推广香港的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协助企业及专业服务提供者对接海内外市场,促进知识产权授权、交易及商业化。
注:香港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于二○二五十二月全面投入运作,聚焦向本地初创企业、中小企和企业家提供优质的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资讯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