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今日(十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恒镔议员的提问和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罗淑佩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宣布于今年二月二十六日起,就各项人才与资本投资者的入境计划(指明入境计划)增设申请费600元,并将签证/入境证的签发费分别上调至600元(逗留期限180日或以下)及1,300元(逗留期限181日或以上)。有意见反映,上述签证收费对由其他地区来港并靠捐款维持营运的表演团体(例如在盂兰胜会表演的神功戏戏班)造成沉重的财政压力,影响传统文化的传承及交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经指明入境计划获批来港的中国内地民间传统表演团体(包括神功戏戏班)数目及所涉及的人员为何(以表列出);
(二)据悉不少地区团体在庆典活动时均会邀请中国内地的表演团体来港演出,以促进文化交流,政府会否考虑对该等没有向公众收取演出费用的表演团体人员豁免签证申请费及签发费,或推行分级收费制度,以鼓励民间的文化交流及促进文化遗产传承;
(三)自「为来港参与指定界别短期活动的访客提供入境便利计划」(短期访客计划)于二○二四年恒常化以来,透过该计划获准在以访客身分逗留期间,参与文化艺术界别指定短期活动的中国内地表演团体数目为何;及
(四)鉴于有意见指出,地区团体对民间传统表演团体表演的需求甚殷,但表演团体透过短期访客计划来港须获得认可主办机构(例如文化体育及旅游局)以邀请信的方式作出认可,过程上存在一定难度,政府会否考虑进一步简化相关申请程序,以令更多表演团体可在无须申请工作签证的情况下来港交流?
答覆:
主席:
就陈恒镔议员的提问,经谘询保安局、劳工及福利局及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后,现回覆如下:
(一)具备香港所需且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的内地居民,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透过「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提问所指的「指明入境计划」)申请来港工作,包括短期或一次性项目为本的工作。二○二二年、二○二三年及二○二四年间,「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下的获批申请中,涉及「艺术/文化界别」内地人才的获批申请数目分别为285宗、2 496宗及4 618宗。入境处并无备存当中涉及内地民间传统表演团体(包括神功戏戏班)的分项统计数字。
(二)至(四)政府在制订「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收费水平时已平衡各方面的考虑因素。其中,考虑到部分申请涉及短期/一次性项目的工作,政府实施两级制签发费,逗留期限为180日或以下的签证/入境证签发费为600元,而181日或以上的则为1,300元,属合理和可负担范围水平。政府会密切留意相关情况,按机制适时检讨收费架构。
此外,为促进更多人才访港交流,政府于二○二二年六月推出为期两年的「为来港参与指定界别短期活动的访客提供入境便利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并于二○二四年六月把先导计划恒常化为「为来港参与指定界别短期活动的访客提供入境便利计划」(短期访客计划)。在短期访客计划下,获政府相关决策局/部门认可的机构可向界别内相关的非本地人才发出邀请信,获邀人士可以访客身分来港参与指定短期活动,而无须向入境处申请工作签证/进入许可。他们每次来港可在不超过连续14个历日期间参与指定短期活动,并可就该指定活动收取报酬。
截至二○二五年六月底,先导计划及短期访客计划已合共批准让超过36 950名非本地人才以访客身分来港参与共6 200多项短期活动及盛事。其中,自二○二四年六月恒常化以来,共有超过1 520名非本地人才获批参与「文化艺术」界别下的指定短期活动。入境处没有备存提问提及内地表演团体透过短期访客计划来港的统计数字。
为确保短期访客计划与时并进,政府不时审视计划的涵盖范围及运作机制,务求使计划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持续有效地促进相关界别发展,并提升香港的国际形象。自先导计划推出以来,政府分别在二○二三年二月及二○二四年六月扩大计划,在原有10个指定界别外,增加「金融」及「发展与建筑」两个界别,认可机构亦从计划刚推出时约350个增加18%至现时的400多个,当中包括政府决策局/部门、公营/法定机构、专业组织和业界协会等。计划下设有机制,各参与的政策局/部门均需协助把关,确保计划的执行持续符合政策目标。短期访客计划的相关资料,包括目前涵盖的认可机构和指定短期活动已上载入境处网站∶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stv.html。
政府会继续留意短期访客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相关部门及业界的意见,适时检讨计划的涵盖范围,以期在入境管制与便利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在考虑是否进一步放宽短期访客计划时,政府必须考虑两大原则,即合资格根据计划来港进行指定短期活动的人士不会取代本地劳动力,及不会构成滥用风险(包括非法就业)。